在筆者被選上委員及主任委員後,首先去做的是:
1、熟悉社區規約及相關管理辦法。
2、去了解住戶反映意見的管道。
上述第1點的重要性就不需要筆者再多贅述了。而第2點的重要性在於,雖然社區有請保全公司協助,但是住在社區的住戶一定更容易發現待改善的問題,有了住戶的視野,管理工作才能做得更臻完善。
而在筆者開始管委會工作之前,社區其實就有「住戶意見表」,供住戶寫下對社區狀況的反映。扣除有部分住戶把「住戶意見表」當成客服外,筆者仍然認為有這樣的書表設置其實有很多優點:
1、書面利於管委會追蹤、處理社區問題。
2、住戶的意見不會石沉大海或被吃案。
3、住戶寫下名字及住址,意見表不會淪為匿名黑函。
4、後續管理人員回覆住戶問題處理狀況及結果,住戶對管委會的信任感也會提升。
為了有效使用住戶意見表,筆者在任內還有採行以下措施:
1、要求管理人員在每周三將收到的住戶意見表掃描上傳管委會群組,讓全體委員都能知悉社區的問題。
2、每月開管委會時,檢視住戶意見表反映的問題是否都已經處理完畢。
不過雖然有這麼多優點,當時有些住戶還是不想寫住戶意見表,只選擇在一個「非」管委會成立的住戶line群組,抱怨社區問題,還有講了問題管委會都不處理,筆者其實覺得很莫名其妙:
1、你不用管委會所設提供意見的管道,然後在住戶自行成立的群組抱怨管委會都不知道,難道現在擔任委員還要具備天眼通?
2、委員的工作雖然是協助管理社區工作,但是不表示住戶是老闆、委員是員工,委員並沒有義務一一詳讀群組內的每一則訊息,何況群組還是住戶自行成立的。且筆者也相信如果區權人會議如果通過詳讀訊息是管委會及委員的工作,大概沒人願意出來擔任委員吧!
3、當時有住戶曾經異想天開地提議將社區管理人員加入群組,就可以解決上述的問題。但是試想,如果住戶是在管理人員下班時間傳訊息,管理人員的加班費是由誰支付?況且社區內住戶成立群組數不知有多少個,若要求管理人員一一加入,筆者認為應該沒有人想要在本社區繼續工作吧!
最後,筆者還是必須說,還好我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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